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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会12351劳动法律小课堂第339期:工作环境致劳动者伤害怎么办?

来源:超级用户  作者:超级用户  时间:2023-10-26  浏览次数:299

案情简介

    小乐是一家连锁酒店的前台接待员工,她每天需要工作8小时以上,且因为前台工作性质需要长时间站立、使用电脑等,长期下来对她的视力和关节造成很大负担。她提出加强劳动保障,但是公司却不加理会。小乐不得不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后认定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建议公司改善工作环境,并对员工进行劳动保护,同时处以相应罚款。

裁判结果

    劳动监察部门认定了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并要求其采取措施改善工作环境,对员工进行劳动保护,并处以相应罚款。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劳动者的健康权利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之一,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保障责任,有效解决员工的劳动卫生问题。

法律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防护设施,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相应的职业安全保护措施,则可能被认为违反了劳动法规,面临相关的处罚和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该充分重视职业安全保护措施的提供与实施,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并在发生事故或纠纷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法律风险。

肖拥群律师团队成员:陈达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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