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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多举措维护女职工权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5-08  浏览次数:3110

已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2658

《工人日报》(20120508 02版)

本报讯(记者吴雪君 赖志凯)在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已建工会女职工组织6075个,组建率达72%。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2658份,占应签订数的98.8%,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两个覆盖的目标任务。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海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五届四次(扩大)会议上获悉的。

据海南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菁介绍,省总在推动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方面,以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为重点,着力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特别是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和专项合同签订工作,提高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质量,不断提高签订率和履行率。

据了解,今后,海南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将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对未建女职工组织、未签订专项合同的企业开展专项督察,组织市(县)、产业(系统)工会互查,并予以通报。

同时,省总将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简称《规定》)颁布实施为契机,做好宣传和督察,推动发挥《规定》在维护女职工权益方面的作用和意义。《规定》颁布实施后,省总将积极推动其内容纳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促进企业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四期保护,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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