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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会12351劳动法律小课堂第333期:合同期满未续仍干工,能否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

来源:超级用户  作者:超级用户  时间:2023-01-13  浏览次数:754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员工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员工可否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

案情简介

沈某自2018年1月入职某房地产销售公司工作并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4800元,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未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沈某继续在公司同部门同岗位工作。2021年3月,沈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后沈某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公司以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同意支付。2021年7月,沈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2021年10月30日,劳动部门作出裁定,认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沈某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收到裁定后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劳动争议诉讼。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驳回了用人单位的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之规定,公司虽然在第一次用工时与沈某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在该《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与沈某之间仍然存在用工关系。故沈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法律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无需区分是否为第一次签订。也即只要是与劳动者形成用工关系,就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肖拥群律师团队 贾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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