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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在档单亲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关爱行动”...2024-04-24

海南省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2021年度帮扶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超级用户  作者:超级用户  时间:2022-04-20  浏览次数:3239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2010年11月挂牌成立,时为省总机关内设临时机构。2014年4月省编办批复成立海南省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单位领导岗位2名,管理岗位3名,劳动合同聘用工作人员24名。省总工会全额拨款,经费收支中心独立核算。中心困难职工建档范围为省产业工会(含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省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等及其所属基层工会的职工,负责管理以上单位困难职工建档及帮扶工作。基本上形成中心、省产业工会等及其基层工会三级立体帮扶网络,对省属各企事业单位困难职工实行帮扶全覆盖,截止2021年12月31日,困难职工档案143 户,其中中心困难职工档案71户,海垦集团工会困难职工档案72户。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帮扶项目主要为省总工会拨付专项帮扶资金的经常性项目。主要用于2021年度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建档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等日常帮扶和“女职工关爱行动”及“两节”送温暖活动。

    (三)项目收入情况

    省职工服务中心本级全年帮扶资金收入:一是收到省总下拨帮扶资金共计466.25928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5.7866万元(含疫情补贴),省财政资金37.6万元,省级工会经费322.872687万元(含利息收入、部分困难职工退款、2020年省总工会配套帮扶资金结转资金)。

    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资金已按要求全部使用完毕,2021年度中心按照年度工作计划预算实施,并完成任务目标。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度,省职工服务中心共支出帮扶资金258.268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5.7866万元,省财政资金37.6万元,省级工会经费114.8823万元。具体情况为:

    (1)中央财政帮扶资金105.7866万元,共救助281人次。其中生活救助95.1246万元,帮扶269人次(含送温暖和临时生活补贴);医疗救助9.508万元,帮扶9人次;助学救助1.154万元,帮扶3人次。

    (2)省级财政专项帮扶资金37.6万元,共救助176人次。其中生活救助34万元,帮扶170人次(含送温暖);医疗救助1.67万元,帮扶1人次;助学救助1.93万元,帮扶5人次。

    (3)省级工会经费114.8823万元,共救助452人次。其中生活救助32.4763万元,帮扶289人次(含送温暖、入户走访、临时生活补贴);医疗救助41.328万元,帮扶38人次;助学41.078万元,帮扶125人次。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全总、省财政部门和省总相关文件要求,中心结合工作实际,2021年4月修订了《海南省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及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海南省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作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制度,并严格执行。2021年接受省总经审的专项审计,对存在问题积极落实整改,迅速整改到位。资金支出符合项目实施计划、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使用能够遵守财务制度内控管理的相关要求,没有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确保帮扶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发挥其最大的社会效益。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根据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帮扶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有关要求,我中心根据在档困难职工总户数和资金筹集情况科学制订分配方案,合理安排帮扶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用于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在使用专项帮扶资金的过程中,做到集体研究讨论、有方案、有措施、有检查、有监督。资金发放过程严格把关,按程序审批,通过工会会员服务卡(银行卡)转账,实现零现金发放。帮扶资金发放后及时短信告知职工,确保人款一致,同时将每批次的救助情况对外给予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海南省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及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海南省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对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入户核查、家庭经济财产状况比对等手段,尽最大努力精准识别困难职工和结合致困原因实施精准帮扶项目。专项帮扶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符合财务制度。把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贯穿从建档到帮扶资金发放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帮扶工作部门与财务部门定期核对帮扶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检查监督帮扶救助人员是否符合条件,帮扶资金是否足额发放,帮扶资金是否有冒领的现象,帮扶资金是否人款相符等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的经济性。各类专项资金通过日常帮扶、“两节”送温暖、生活、医疗、助学救助等项目,全部按规定范围对规定人群实施帮扶救助,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滞留等现象。

(二)项目的效率性。按照帮扶工作计划,省职工服务中心本级支出帮扶专项资金共计258.2689万元,全年帮扶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和医疗救助合计909人次。做到建档帮扶全覆盖。

(三)项目的有效性。通过对在档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让其实际困难得到了一定缓解,获得职工和基层工会组织的肯定,进一步改善了在档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保障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项目的可持续性。2021年度,生活救助方面,继续执行“深度困难职工原则上每户每年不得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年度总额;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原则上每户每年不得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十个月总额”。助学救助方面,继续保持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救助体系。医疗救助方面,按医保结算单位流程审核、审批,救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个人自付部分。以上三项救助对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起到持续促进作用。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1年度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项目,由于前期准备工作细致、监督管理到位、项目进度按计划推进,项目取得了较好成效,得到了困难职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2021年省职工服务中心帮扶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实施自评100分。项目总体评价优(详见附件2)。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经验做法

    1.提前谋划部署。按照动态管理原则为组织做好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于2021年5月份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困难职工帮扶活动的通知》。

    2.精准识别、精准帮扶。严格落实依档帮扶要求,执行“先建档、后帮扶”原则。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开展入户核查,重新审核已建档困难职工当年度家庭经济财产收入状况、支出情况,家庭经济财产状况核对工作等,在建档单位入户的基础上,我们按比例随机入户走访困难职工,通过多种方式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识别困难职工精准度,为精准实施帮扶措施、提升救助实效奠定良好基础。

    3.加大帮扶救助力度。对困难程度重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中患有精神疾病加大救助力度,精准实施帮扶项目,结合致困原因,叠加享受帮扶项目,生活救助基本达到省总和全总关于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年度总和,子女助学、医疗救助均按照制度给予上限救助。

    4.严格执行帮扶程序。坚持对困难职工动态管理,当年的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须经过申请、初审、公示、建档、审批、再公示和发放等环节,把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贯彻到报送审批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帮扶资金发放到困难职工手中。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一是中心管理的困难职工档案,主要为省产业工会、省直属机关工会等下属基层工会的职工,在解困脱困工作方面,未形成合力,帮扶救助形式单一,目前,困难职工帮扶主要以帮扶资金救助为主。围绕“两有五保障”的标准(有吃、有穿,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险和住房有保障),对于大病、残疾等深度困难家庭帮扶手段有限;二是中心管理的困难职工居住因产业所属企事业的分布,遍及全省不同市县,且不集中,造成动态管理工作还不够深度;三是有待简化建档流程和加强信息化,深化返贫机制建设。

    针对问题,建议:一是将中心管理的省属企业困难职工与属地工会联合建档救助,借助市县工会推动,纳入当地政府民生保障工作部署。二是与政府救助体系建立联动机制,将符合政府职能救助的职工,由工会组织推送给政府职能部门受理救助。三是工会帮扶在原有的帮扶项目创新扩容,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为困难职工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四是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信息化平台,深化政务一体化平台与全总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数据对接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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